第(2/3)页 陈景看了眼刘武军,先前在车上听到刘武军讲那些事的时候,他是恨不得杀了这种又蠢又坏又贪心的人。 可这会见刘武军失魂落魄的样子,却又觉得有些可怜,他不由长叹了口气。 “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!” 老话还真就没说错,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。 陈景转头看向唐老,缓缓开口。 “送进去抢救的那人也是个可怜人,和我没什么关系,只是在路上碰到了,顺手救下来的。” 唐老挑了挑眉,“哦?” 见唐老好奇,陈景也就将这事讲了出来。 “那人叫做国娃……” 据刘武军交代,重伤濒死的那人叫做国娃,至于具体姓什么刘武军也不知道。 他也只是听别人这么喊的,听工地上的工友们说,国娃这人从小就是个孤儿,因为是吃村里的百家饭和国家的粮食长大,因此大家都叫他国娃。 国娃这人三十多岁了,还是单身一人,属于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的那种,平日里的为人也算老实,对其他人也耿直仗义,但就是有个坏毛病,好一口酒,喝了酒就会耍酒疯。 这也是国娃三十多岁了,还是单身一人的原因。 国娃是他们建筑工地的一名工人,今天高空作业的时候因为喝了酒,干活的时候,一个没注意就从6楼上摔了下来,肚子当场就被一根竖着的钢筋穿过。 发生了这样的事,自然是惊动了工地的老板,老板来了之后,见国娃这样子眼看是救不活了,索性也就不愿意多花冤枉钱送医院去抢救。 对于老板来说,这种事死了还好处理,私下赔一笔安家费就好了,也不用惊动警察。 但怕就怕这种摔的要死不活的,毕竟谁也不知道为了治这种人要花进去多少钱。 钱还只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则是送医院后,这种事很容易惊动警方。 而警方一旦介入,工地肯定会面临着停工整改等一大堆的事,这里面耽误的时间和金钱比摔死一个人赔的钱要多多了。 因此。 工地老板在听说国娃这人没什么亲属之后,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把还有一口气的国娃当死了处理,也不送医院,直接吩咐刘武军用工地的面包车把国娃拉到火葬场去烧了。 要把这个还有一口气的人,还能抢救的人。 活活给烧死! 给烧成一团灰! 而这一切,只是为了不耽搁工期而已。 即便到时候有国娃朋友之类的找上门来,将一盒骨灰送上,再私下赔上一笔钱,这事也就了了。 陈景问过刘武军,干这种事也不怕被发现吗? 但刘武军说他们有经验,只要后面给的安葬费够,死者的家属一般都不会闹,自然也不用担心被发现。 毕竟家里的顶梁柱都死了,私下和解还能多拿一笔钱。 这本来会成为又一件藏在阴影之下,除了当事人之外无人会发现的肮脏之事。 结果刘武军开车运国娃去火葬场的时候走了神,不小心在路上追尾了陈景二人。 当时刘武军见陈景拿着枪,加之他本来就心虚,而陈景也细心,这事就暴露了,被陈景给发现。 事情的真相也和陈景开始猜测的差不多。 唯一有些出入的是。 即便陈景用了最大的恶意去揣测,他也没能想到,国娃最开始是有气的,是还能抢救的这件事,刘武军和工地老板是知道的。 第(2/3)页